第二十四章 心存疑虑3
他喜欢这种感觉,也希望这种感觉永远都在。他很想告诉她,那只景泰蓝镯子快要做好了。也真是奇怪,那些镂雕、浮雕等很难的工艺,这次傅华居然就轻易成功了。也想到今天那些丝绸画和珐琅画终于可以在一起了,是可以庆祝一下的。
吴美莹似乎猜透了他的想法:“我来这里住,一是因为北京的房租太贵,二是想到既然我们的作品还是不能对接,只是说明我们的心还太远。这次虽然侥幸成功,是借助周大师的力量,我觉得没有什么可庆贺的,至于你和什么人去了哪里,做了什么,根本不需要和我说。”
傅华没有退后,朝前有逼近了一步:“现在是夜晚,否则我相信你的眼神就会出卖你。你是真的不在意吗?不在意为什么桌子上的文竹叶子都给掐了?你明明知道我最喜欢。”
“什么?”吴美莹迟疑了片刻,说,“不要自作多情了,既然你问起,我也要告诉你,明天我会离开北京。”
“不!”傅华心里想着,已经紧紧将吴美莹抱在怀里,“你敢?我不允许你走!”
吴美莹气急败坏的说:“你放开我,立刻放开。这个项目已经结束了,我要回杭州述职,也已经很久没有见家人了,要回去看看。”
傅华这才如获重释,松开了手:“原来是这样,你还是会回来的吧?”
“当然,京杭之间的联系从来没有结束,我还有另外一个项目要对接,还有,这房租我已经交了半年,都打到你的账户上了,你可以查看一下,我既然付了房租,怎么可能会离开不回来?”
听了这话,傅华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被吓怕了,他真的怕自己转身就再也找不到吴美莹了。
忽然,他听到一个更加愤怒的声音:“讨厌死了,都几点了,你们还在鬼鬼祟祟做什么?别以为我一松懈,你们就有机可乘,告诉你,傅华,我们的恩怨还没有结束,也不会结束,我现在还没有考虑好,到底让不让你养我!一旦我想好了,你就没有后悔的余地,否则,我就让你没脸在这个胡同里生活下去,我陆梅说到做到。”
傅华看到,陆梅站在门口,穿着一件白色的宽大睡袍,如同一个披头散发的灵魅,恶狠狠地对着两个人。
吴美莹没有说话,立刻挣脱逃离了这里。
陆梅这才一脸哀怨地瞪着傅华:“奉劝你一句,不要做白日梦了,我陆梅要是那样好打发,就太对不起我死去的亲哥了。”
夜凉如水,葡萄枝叶翻飞,蟋蟀的鸣叫很响。这不是尘世里最难以掌控的喧嚣与躁动,而是收敛了芳华,匆匆归来的心境。既是回到最开始的地方,便会好好感受人间最普通的生活。
傅华对于这种三个人的尴尬生活是无奈的,但是他离不开这个生他养他的都市,还是会过下去。
傅华带着冯淼到刘天乐家去了一趟,辗转了两次,才打听到有人认识一家外贸公司的股东,这个股东的名字叫梁学辉,是个盛名遐迩的厉害人物,听说只要有他出面,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。他听到这个名字,有些迟疑了。
冯淼看到傅华有些为难,就说:“哥,我不急,现在手里还有些项目没有完成,我就是先来考察一下,有机会再对接好了。不过,我打算明天就回杭州了。”
“这么急?”傅华对于这个妹妹,还是有些惶恐,生怕不小心怠慢了她,听她这样说,心里更不安了。
“不要担心,杭州的公司还有些事需要处理,我希望哥你能早点来帮我,省得我一个人独木难支。不过,眼下,我觉的你还是先把自己的感情理理,毕竟家里总是这样有两个女人不是回事,而且我觉得那个陆梅虽然有些鲁莽,口无遮掩,但是毕竟是个家世清白的姑娘,心也不算坏,倒是也可以考虑。不过,那个吴美莹我一直觉得她内心掩藏的秘密太多了,有时候,人的表象下边会藏着看不到的可怕东西,还是劝你考虑一下。”
傅华没有说话,他看的出冯淼对吴美莹的态度很不友好,但是他还是觉得这种关系得慢慢相处,日子久了,才会察觉对方的好。
冯淼在吴美莹走的第二天,也回了杭州。只剩下陆梅一个人在家里。傅华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,原来家里的耳房是间做珐琅的工坊,里边有很多铜皮与工具,还有些现成的图样与铜丝,他发现有人用镊子折腾过几片铜丝,那些铜丝被做成树叶的样子,有些做得还有模有样的。他拿起铜丝仔细看着,又看了看屋子里还戴着耳机唱歌的陆梅,不敢相信这是她的杰作。
下午五点半,梁思真驱车往什刹海而来。她特意早一点儿出发,绕过堵车的高峰。这是一家以云南菜为特色元素的餐馆,北京近年来流行的生态饮食,因此这里所有的食材都是从云南空运而来,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其菜品的原汁原味。梁思真了解自己的三叔,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口味,于是就提前订了个位子。由于这家食材都是匠心独运味道又非常正宗,所以总是座无虚席,如果不提前三天预定,还真的很难订到。
梁思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三叔梁学辉了,她看到三叔早就到了,他独自一个人坐在位子上,朝窗外望着,似乎在思考着什么。岁月并没有将他催老,他还是一股意气风发的样子,于是,梁思真偷偷笑着,在他后边捂了他的眼。
“思真,不要闹。”
梁思真很开心,自小就与三叔最是亲近,所以什么都喜欢和三叔说。
梁学辉看到梁思真落寞的样子,觉得有些奇怪:“这样萎靡不振的梁总,我还真是头一回见。”
梁思真还是有些不高兴:“三叔,不许笑话我。和你说实话,我是失恋了。”
梁学辉有些想笑,这个侄女是个心比天高的人,难得居然有被她青睐的人,还成功地引起她的关注并让她受挫,还真是有些吃惊。
“这个人长得什么三头六臂,我还是真是想见见。”
梁思真的手指头在桌子上不停地敲击起来,她唉声叹气地说:“我也想知道,那个该死的男人凭什么有那么大魅力,可以让本小姐这样在意,可惜我就是管不住自己,一想起他不理我的事,我是连想死的心都有。”
梁学辉越是更加好奇:“我还真是好奇死了。”
“他那个姓库的同事已经约了我三次了,本小姐就是对他不感冒。就是奇怪了,他就是那么一个一事无成的男人,身上有一股吸引我的力量,不知道这力量从何而来,我看到他,就觉得心里发紧。”
“以你大小姐的作派,还怕搞不定这样一个普通的男人?”
“说他普通,他也不普通,简直是无缝可钻呀!”
梁学辉无可奈何:“岁月不等人,思真,其实你还是多花些时间在自己身上,毕竟年纪也不小了。还有,高家还有很多族人在京,不要与亲戚们隔阂太久了,多和他们走动走动。”
“高家的亲戚是还有一些,但是我却只有三叔你一个,我还是和三叔一起过吧!”
梁学辉忽然凝重地和梁思真说:“其实,在这个世界上,你还有一位四叔,他比我的年纪小,是你名副其实的小叔叔。”
梁思真撇着嘴,“嘻嘻”笑起来:“您就蒙我吧!我爸和我大伯都没了,哪里还有一个四叔,您这是和我开玩笑。”
“没有开玩笑。”
梁思真看到三叔的表情很严肃,忽然安静下来:“您说的不是真的吧?”
梁学辉凝视着窗外,低声说:“别说你不信,就是我亲眼见过也不曾相信,但是奇怪的是,我就感觉到那样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,那种自然相处的气息,那种不约而同的习惯,都让我确认,那就是他。”
“我不懂。”梁思真觉得今天的三叔确实有些不同,他的眼神是自己看不懂的懊悔和思念。
“他是我和你父亲、大伯同父异母的兄弟,在他还没有出生,就离开了高家,和他母亲不知道流落到哪里。可是,茫茫人海,就让我这样遇到他了。就那一次,我就知道,我的判断不会错,那就是他。”
梁思真在梁学辉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个不可置信的事实,她捂着自己的嘴问道:“如果您说的是真的,他在哪里?那么当年,他为什么会离开家里?为什么今天您又要找他回来?”
“谁都曾经青春年少过,那个时候,并不懂得成年人的情感是什么样的,只知道自己想要的得不到,于是便厌烦了,想通过自己不羁的行为引起家里人的关注,但是我失败了。我最后的结果是失去了所有的亲人。那些年我从监狱出来,发现所有的亲人都离开我,我很愤恨,觉得都是这个家害了我,也害了一个带着腹中骨肉离开高家的可怜女人。”
“三叔,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的继祖母腹中的孩子?真的确定要找他回来?”
梁学辉点头:“这是我们高家欠他的,我是一定要找他回来。记得父亲还留下遗嘱,说如果他的继妻产下儿子,高家的财富是有他一份的。还有,那件集景泰蓝、玉器、花丝镶嵌、铜天堑雕、木雕嵌银丝为一体的乾隆时期珐琅宝车,也是要给他的,我让你保留好了,有机会还是要交给他的。”
“放心,那件东西保存得很好,我不时会找人保养修复。”
“实话,现在我不敢直接告诉他,本来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,我怕一不小心触礁,前功尽弃。”
“这样,如果那一天有机会见面,让我来沟通,作为晚辈,这种沟通模式也许更容易被接受,可对?”
梁学辉的胸膛里升起一股莫名情绪,他轻轻“哼”了一声:“但愿他能接受。”
梁思真从来没有看过三叔的表情这样严肃,她知道那个素未谋面的亲人在三叔的眼里是重要的。很难想象,茫茫人海,你心中放不下的那个人,在某个特定的时候,会与你偶然相遇。即使他看不到你,但是只要你感知他的存在,知道自己心中还有一个牵挂,还有一个寄托,就足够了。